忻教传〔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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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收费:按晋价费字[2011]83号文件执行,教育学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每人30元
四、考生报名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生处证明加盖公章)、两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务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郭一康邮箱,考试费用一并交市教育局计财科。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七、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把握政策,特别是要把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第一、第二条的范围,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到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到宣传、组织到位,服务到位,工作质量到位。尽快安排本县(市、区)的考试报名事宜。
忻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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