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新闻 > 我校进行国庆期间安全教育活动

我校进行国庆期间安全教育活动

2015年09月30日 10:33:16 访问量:279 作者:李云霞

     9月30日上午课间操时间,我校安全科武主任对全校师生进行了国庆期间的安全教育,要求全体师生做到以下几点:
     1、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水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 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 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找回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 不偷不抢,不拉帮结伙,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机房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赌博。

编辑:李云霞
评论区
陈杰(2015/9/30 11:18:18)

已被忻州市教育网采用

回复 支持[0] 反对[0]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忻州市杏林小学 特此声明。

联系地址:忻州市杏林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